中 山 大 学 护 理 学 院 2015 年 接 收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中山大学 2015 年推免招收研 究生招生章程》及《中山大学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 法》(研院[2010]55 号文)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 录取办法。 一、申请条件 1. 符合《中山大学 2015 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 》的相关条件; 2. 只接受本科为护理学专业的学生申请。 二、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将相关材料快递到我院研究生办公室,并上传教育部推免服 务系统。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 须 提 交 的 材 料 如 下 ( 各 1 份 , 1-4 项 是 必 备 材 料 ) : 1.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2.本科综合测评排名证明; 3.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 4.中山大学护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信息表(见附件 1); 5.其他成果证明材料等 三、申请办法 申请者须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 下简称系统)报名。 1 1. 报名截止日期及时间:2014 年 9 月 28 日--10 月 3 日 18:00; 2. 确定复试名单的日期:我院将在申请者报名后 2 天之内审核。复试 申请者须注意复试时间,并及时进行系统确认。最终确定复试名单时间为 2014 年 10 月 5 日 18:00。 3. 复试将分 2 批进行,具体日期、时间及地点如下: 第一批复试时间:2014 年 9 月 30 日 第二批复试时间:2014 年 10 月 8 日 复试地点:中山大学护理学院四楼会议室。复试申请者于复试当天上 午 8:00 准时到护理学院四楼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408 室)报到并进行资 格审查。上午 8:30 开始面试。 4. 如有特殊情况,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 将另行通知。 四、复试办法 1. 招生领导小组与复试小组成员构成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 2015 年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工作,对本单位考生的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由 5 名护理学专业硕士生导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 3 人,并设立 组长 1 名。 复试小组下设秘书 1 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2.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免试生资格。学院研究生科将按照学校招收免试 2 生的工作规定严格对免试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需要的材料(原件与复印 件各 1 份): 1)有效身份证; 2)学生证; 3)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4)英语四或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5)本科综合测评排名证明; 6)中山大学护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信息表。 3.考核办法 复试的重点是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内容包括专 业素质与实践能力、英语、综合素质/能力三部分;复试方式为面试,复试 成绩满分为 100 分。 1) 专业素质与实践能力考核满分为 30 分(报考研究方向为内科护理 学、老年护理学的考生考内科护理学常见病例分析;报考研究方向为外科 护理学的考生考外科护理学常见病例分析;报考研究方向为妇儿护理学、 护理教育、肿瘤护理、社区护理以及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在内、 外科护理学病例分析中任选其一进行考试)。 2) 英语口试满分为 30 分,包括日常会话、朗读短文和回答问题.英 语口试按照《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口语测试实施 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另加听力测试。 3)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为 40 分。具体内容可包括本科阶段学习 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认识和职业发展潜力;科研创新能力/应 3 用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科期间专业以 外的学习情况(包括科研、社会实践、社团工作、志愿者活动等)或实际 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团队精神、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心理健康 情况;人文素质、言行举止、表达能力和礼仪等。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考生的排序采取随机抽签 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我院根据复试结果择优录取,并将根据专业生源情况以及结合学生意 愿进行专业调剂。 五、录取办法 1. 各一级学科按照考生复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3. 确定待录取时间:我院将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于复试次日通知考生, 考生需在收到我院确定拟录取通知当天 18:00 前,通过系统进行确认。过 期不确认者当主动放弃拟录取意愿。 六、体检 复试申请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本校 申请者原则上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或校医门诊部进行体检;外校申请者 可选择在中山大学的附属医院、校医门诊部或当地医院体检,但均须使用 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见附件 2、3)。体检结果最迟须于复试第二天交给我 院(申请者可以提前在规定医院完成体检,复试当天提交复试体检表),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相关信息 4 1.中山大学研究生学费与奖助体系试行方案 (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8/g08b/g08b03/17277.htm) 2. 中山大学 2015 年推免招收研究生招生章程 (http://graduate.sysu.edu.cn/gra02/g02a/g02a04/17324.htm )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020-87334851;18925166809; 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二路 74 号中山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办公 室;邮编:510089 九、其他 1.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应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 表决,并做好记录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2.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 中山大学护理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信息表 2. 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体格检查表(在中大附属医院或校医体检专用) 3. 中山大学免试研究生体格检查表(外校考生在校外体检专用) 中山大学护理学院 2014 年 9 月 19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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