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 年推荐、选派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关于 2015 年推荐、选派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文件精神,2015 年国
家公派高研、访学(含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将于元月初开始,请各单位高度重
视此项工作,务必通知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及时做好申报,现将 2015 年项目申请
条件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派原则
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按“个人申报、院系推荐、专家评议、学
校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的方法进行择优推荐。
二、推荐选拔范围
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已申请 2015 年度学校配套资助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
进修项目的中青年教师必须申请该项目);
三、 项目资助内容与形式
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和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学
校不限选派类别、项目和名额进行申报推荐);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
目、标准在录取时确定。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
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我校服务;
2.身心健康;申请人应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原则上应主持或参
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学科专
业建设工作。
3.申请时须已获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
留学期限为 3-6 个月。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55 岁(1960 年 1 月 15 日以后出生)。
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
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留学期限为 3-12 个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50 岁(1965 年 1 月 15 日以后出
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 5 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 2 年以上
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 3 年以内,年龄不超过 40
岁(1975 年 1 月 15 日以后出生)。
五、外语合格条件
申请时外语水平原则上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各语种要求如下:
- 英语(PETS5):笔试总分 55 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 18 分(含)以
上,口试总分 3 分(含)以上;
- 德语(NTD):笔试总分 65 分(含)以上;
- 法语(TNF):笔试总分 60 分(含)以上;
- 日语(NNS)/俄语(Т Л Р Я ):笔试总分 60 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
分 3 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 8 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
作 12 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 3 个月(含)以
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各
语种要求如下:
-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
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 分、托福网考 95 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
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 TOPIK3 级。
6. 赴非英语国家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
外方邀请信须明确工作语言。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
语言的留学人员,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可以申请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
愿原则到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对象国语言初级培训,申报时提交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即可;对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使用英语以外语种作为工作语
言的留学人员(含邀请信中未明确工作语言者),应达到上述外语合格条件规定
的相应语种合格要求,并提交相应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学院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
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 WSK/TOEFL/IELTS 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
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
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六、推荐、选拔方式及程序
1.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
行网上报名后,打印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报所在单位负责人(院长或书记)
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
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提出具
有针对性意见并签名。
2.填写网上报名表注意事项:2015 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 1 月
5--15 日 。 申 请 人 应 在 此 期 限 内 登 录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查看附件《关于准备 2015 年国
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访问学者类)》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人
事处教师科审核、上报。
凡申请“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者,务必在网上报名系
统“受理机构”栏中选择“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然后再选择项目名称。
3.请按照《关于准备 2015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
(附
件)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七、时间安排
(一)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1.2014 年 12 月 19 日—2015 年 1 月 4 日受理申请人咨询。
2.2015 年 1 月 5 日—1 月 10 日网上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3.2015 年 1 月 16 日前请将纸质申请材料按要求报人事处,学校审核并将
申请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八、其他事项说明
2015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提前
至 1 月 5-15 日,3 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为 1 年,即留学资格
保留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请有意申请者抓紧对外联系获取邀请函,并按期申报。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录取后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
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
资格并获准者,不受此限制。
九、申请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咨询人事处教师科
联系电话:027-67884971
周薇
人事处
2014 年 12 月 24 日
附件:关于准备 2015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 5 页)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外方合作者简历
9.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
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
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 A4 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
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人需向人事处教师科
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
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
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
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
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报所在单位负责人(院长或书记)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
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
对其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提出具有针对性意见并签名。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网报时请将以上文
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
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
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资金资助情况;
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6.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
五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 5 页(含)。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所申报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曾在
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外方证明)。
8.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
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
提供并签字。
9.其他材料
①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所需材料: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提供符合高级研究学者申报
条件的证明材料,如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 “国家杰
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②在研材料: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
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 3 页),或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出具
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③论文首页:论文首页扫描件。除非申请的具体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供,申请人所发
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