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novAction 2015 申请表下载

InnovAction 2015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新品名称(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联系人
姓 名
电 话
传 真
E-mail
为您的新品选择一项分类
□ 地板(实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强化地板、软木地板、竹地板)
□ 地毯(机制地毯、手工地毯、地垫)
□ 弹性地材(PVC地板、橡胶地板、木塑、运动地材&草坪、地坪)
□ 其他
地材新风尚新品推广服务(请选择您所需的服务,仅可勾选一项)
□ Package A 线上增值服务 免费
新品贸易配对系统
□ Package B 年度新品评选 精品线下推广 6000元/家
(包含PackageA的所有服务)
APP官方客户端
年度十大风尚新品评选
现场指南新品索引
InnovAction新品展示区
海外展会现场宣传
新品投票展示墙
官方网站innovAction专题
新品手册展前直达目标客户
□ Package C 定制落地展示 20000元/家
(包含PackageA、PackageB的所有服务)
“岂止于地面 ”地材空间装置概念屋
微视频
同期活动植入
二维拍客引发现场互动
新品电子特刊
微信特辑
□ Package C+ 品牌专属新闻发布会 3000元/小时
(不包含PackageA、PackageB、PackageC的所有服务)
媒体中心曝光
注意事项
1. 由于参与Package B以上的新品将作为InnovAction 2015及年度新品票选的推广主体,故申请Package B以上的展商需经过认真挑
选,并经由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才能被展示。
2. 每项申请都会根据将要展出的产品来进行评估,以确保展 会质量。仅高品质的创新产品,方有资格享受Package B及以上的深度推
广服务,并同时获得最终评奖资格。
3. 为确保公正和公平,评委会成员名单在此不予公布。
4. 参与Package C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5. Package C+场次有限,先报先得,并享优先选择黄金时段的权利。
展商确认
我公司确定参与InnovAction 2015 地材新风尚新品推广活动,对该申请表的所有内容及勾选的服务予以确认,并遵守相关的“参展商
条款及条件”。
同时承诺以下条款
1. 参与此次“地材新风尚”新品推广活动所提交的新 品推出时间为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
2. 所参与的新品不存在抄袭及侵权情况,如发生任何 争议及侵权纠纷,主办方将立即停止对于所涉及产品的一切展示。
3. 新品描述性文字真实准确,不存在蓄意夸大及虚假 情况。InnovAction评审委员会将拥有产品最终审核权。
负责人
日 期
公司印章
1. 推广申请
新产品推广申请表由参展商授权的人士填写并加盖展商公章,并附上产品详实信息。申请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申请厂商只允许展出与提交产品一致的展品,如在现场展示中有违以上条款,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展示资格。
2. 付款
a) 随交回申请表并与主办单位正式签定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的参加总费用。
b) 款项务必在2014年12月30日前付清。
c) 如在以上规定日期之后才提出申请, 则应随交回的申请表支付全部费用。
无视付款规定日期, 随交回合同拖欠付款的展商(a), 主办单位有权对其参展申请表及合同作自动取消处理;主办单位有权在规定日期之前提醒
拖欠付款的展商(b), 此类展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付款;否则, 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
3. 安全与保险
主办单位、托管人、公司职员、其服务人员或代理人均不负责参展商、其服务人员、代理人、订约人或被邀请人士在展览期间的安全;对参
展商、其服务人员、代理人、订约被邀请人士以外公众带入展览会的任何展品、物品或其他任何种类的财产没有保管义务。
参展商及其搭建商等人员严格按照展馆关于展厅内外的各项操作和使用规定作业,自觉服从展馆有关工作人员对装修过程的检查和监督。施
工期间严格遵守展馆的各项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将承担及因此产生后果的全部责任。
参展商应确保已办理充分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对财物、展品或任何种类物品投保综合险; 制订公众公约和做好全面投保工作,以防止在任
何情况下因火灾、水灾、偷窃、意外事故或任何其他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和破坏,及防止参展商、其服务人员、代理人或订约人或被邀请人
士对展馆任何部分造成的损害,参展商应确保不使主办单位在由于任何人(括公共成员或主办单位的工作人员、代理人或订约人)的任何损
失或伤害或由于参展商、其服务人员、代理人或订约人或被邀请人士的任何行为或过失造成的财物损失、而以任何方式受到所有的费用、索
赔、要求和花销方面的损害。如主办单位提出要求,参展商应向主办单位提供参展商已进行充分投保的证明。
参展商必须确保已为其工作人员和临时工作人员、其服务人员、代理人及订约人办理第三者保险。保险期应从参展商或其任何服务人员、代
理人及订约人首次进入展览场地始直至撤离展览场地并且将其所有展品和财物全部撤走为止。
主办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对妨碍搭建、安装、完成、改动或拆除展台与通道、摆放或撤除展品的任何限制或条件负有责任,亦不对展览厅业
主或其他第三方在提供任何服务失约负责。
4. 法制与法规
参展商必须无条件服从现有法规、条例及规章制度,或当地政府、公众权威人士、展馆负责人根据新情况将要制订的规章制度。如参展商有
任何违背,将被立即取消参展资格,追加责任。
参展商一经签定本合同即表示承诺其所有展品、展品外包装等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5. 违反“参展条款及条件”
参展商如有违反“参展条款及条件”或辅助条款中的任何内容,视情节轻重,主办单位将给予取消展位、适度罚款、不予支付赔偿费及不予
退回参展费等措施。
6. 不可抗力
主办单位如果在其无法控制的任何情况下全部或部分未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对所有或任何展览规则和条款进行任何修改或变动、取
消展览或部分时间开放,则主办单位将不须对参展商负上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