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iF 设计奖参赛条款与条件参赛作品之呈现(评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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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iF 设 计 奖 : 参 赛 条 款 与 条 件
2015 年 iF 设计奖参赛条款与条件
2015 年 iF 设计奖包括以下参赛项目:
n
n
n
n
n
产品
包装
传达
室内建筑
专业概念
iF 设计奖是由 iF 国际论坛设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 “iF”) 所主办。依据所选择的参赛项目,作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具备参赛资格:
项目:产品
项目:包装
项目:传达
项目:室内建筑
项目:专业概念
参赛作品必须为工业制品且上市
不得超过二年,或则必须是即将
于 2015 年进入量产之产品。
参赛作品自报名日起算不得超过
二年,或则必须是即将于 2015
年进入量产之包装。
参赛作品自报名日起算不得超过
二年,或则必须是即将于 2015
年执行及公开之传达设计案。
参赛作品必须要有一时间参考
点,且此时间参考点距报名日不
得超过两年,即使是两年前即已
开发之产品。
以未来为导向、尚未计划实行或
预计不会在 2016 年以前实行之
专业概念及研究。
参赛作品之呈现 (评选用)
依据参赛者所选择的项目与类别,参赛者所缴交的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始产品或是以数位形式呈现。 您可在「my iF」里找到参赛者相关的需求规范。
由数个部件所组成的作品或具有不同设计的作品可以系列作品方式提交参赛作品,参赛者必须缴交系列作品的所有元素供评委会评审。系列作品中至少必须要有一个元素是以实
体产品的方式呈现,其余元素则可以印刷方式 (手册、海报等) 呈现。
参赛作品之寄送与退运相关资讯公布于用户专区「my iF」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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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iF 设 计 奖 : 参 赛 条 款 与 条 件
参赛类别
2015 年 iF 设计奖之参赛项目与类别如下:
1.0 产 品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汽车 / 运输工具 / 自行车
运动 / 休闲
手表 / 珠宝
影音设备
通讯产品
电脑
办公室
照明
室内家具
厨房
居家 / 餐具
浴室
建筑科技
公共设计
医药 / 保健
工业/ 技术行业
纺织 / 墙壁 / 地板
2.0 包 装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饮料
食物
美容
医药 / 保健
居家
消费性产品
工业 / B2B
独立包装
竞赛时程一览
n 早鸟报名开放日期:2014 年 4 月 30 日至 7 月 25 日
n 一般报名开放日期:2014 年 7 月 26 日至 10 月 17 日
n 缴交参赛作品参与评选:
− 数位媒体:截至 2014 年 12 日 5 日
− 作品寄送:2014 年 10 日 27 日至 12 月 5 日
n 评选会议:2015 年 1 日 20 日至 22 日
n 评选结果发布:2015 年 1 月底
n iF 设计之夜:2015 年 2 月 27 日
n iF 线上展览与 iF 排行榜发布:2015 年 2 月 27 日
3.0 传 达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网站
应用程式 / 软体
影片 / 视频
企业识别
品牌识别
杂志 / 媒体 / 出版
广告
年度报告
字型 / 招牌
活动
4.0 室 内 建 筑
4.01
4.02
4.03
4.04
4.05
4.06
4.07
展览会 / 商展
商店 / 展示间
旅馆 / 餐厅 / 酒吧 / 芳疗中心
住宅
办公室 / 工作场所
公共空间
公共设施
5.0 专 业 概 念
5.01
5.02
5.03
5.04
5.05
5.06
5.07
5.08
5.09
5.10
移动性
生活空间
永续性
健康
食物 / 水
工具
教育
可用性 / 介面
安全
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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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iF 设 计 奖 : 参 赛 条 款 与 条 件
n iF 设计 App 更新:2015 年 2 月 27 日
n 获奖作品于德国汉堡 iF 设计展公开展示:第一梯次将从 2015 年 2 月 28 日起
报名费
项目:产品
项目:传达、包装、室内建筑、专业概念
2014 年 7 月 25 日前报名:每件参赛作品 350 欧元
2014 年 10 月 17 日前报名:每件参赛作品 450 欧元
2014 年 7 月 25 日前报名:每件参赛作品 200 欧元
2014 年 10 月 17 日前报名:每件参赛作品 300 欧元
报名费包含以下服务:
n 处理费
n 评选会议前参赛作品的收取以及仓储管理
n 评选作业
获奖服务费
项目:产品、包装
项目:传达、室内建筑、专业概念
每件参赛作品 2,700 欧元
每件参赛作品 1,600 欧元
本费用包含以下服务:
n
n
n
n
iF 设计奖获奖标志之使用,无时间限制
在 iF 设计 App 为期三年之展示
在 iF 线上展览展示
汉堡 iF 设计展中展出
− 分三梯次展示实体产品,每梯次展览数个月
− 全年的数位展览
n
n
n
n
在汉堡 iF 设计展和 iF 网站展示 iF「漫谈设计」影片 (影片由参赛者自制)
列名于 iF 排行榜
提供新闻稿素材以利您自己的新闻宣传和公关活动
受邀参加 2015 年 iF 设计之夜
需经特别协议:
您可以在用户专区「my iF」 中查阅更多有关获奖者的利益。此处列出的所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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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iF 设 计 奖 : 参 赛 条 款 与 条 件
− 使用汉堡 iF 展馆做为活动场地,免租金
− 在 iF 设计橱窗免费展出一个月,作为 iF 设计沙龙系列活动的部分展示
在第一年缴付之后将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费用。
缴费条款
参赛者于期限内缴付参赛费用方可参与奖项评选。参赛条款及服务说明规范之报名费用于缴交报名表后即刻生效。获奖者有义务缴付获奖服务费,参赛条款及服务说明规范之获
奖服务费用将于获奖后即刻生效。以上所列费用皆为款项净额。根据服务的类型以及参赛者所在之国别不同可能加收增值税。缴费到期日为发票开立日期后 14 日内。费用可以
银行汇款方式、支票或信用卡缴纳。
参赛条件
iF所主办的设计奖项一般开放给参赛作品符合规定的所有自然人和法人或具法人资格的合伙公司 (BGB 第14 条第1款)。参赛作品的入选规定取决于所选择的参赛项目,并于
「my iF」专区中有详细说明。iF设计奖作业流程分为以下阶段:报名、入选参赛 (参赛条件)、评选、颁奖和提供获奖者的服务。根据作业流程阶段,当符合以下说明的相关先
决条件时,将会提供下列服务。除了下段所述之条件外, iF国际论坛设计有限公司的一般条款与条件亦适用于本奖项。
报名与合约
参加 iF 设计奖前,参赛者必须先在「my iF」进行注册报名,同时必须选择一个参赛类别登录作品。参赛者仅能透过 iF 网站线上报名,且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报
名手续。对于每件参赛作品,参赛者应提交评选以及获奖时所要求的完整资料及物件。您可在「my iF」专区获得更详尽的说明。 主办单位会以电子邮件发出报名确认信函给参
赛者,此一确认信函视同参赛者与 iF 之间的合约关系。确认信函会提供参赛者一组作品编号 (entry-ID,即参赛作品识别编号),参赛者所缴交之各种文件或与主办单位之间的通
讯均须使用这个编号。如果报名确认信函内容与参赛者所缴交的资料内容不一致,除非参赛者在两周之内提出书面异议,否则将以报名确认信函内容为准。
参赛者可登录多件作品,但单一参赛作品不能同时报名一个以上之类别。由数个部件所组成的作品或具有不同设计的作品可以系列作品方式提交参赛作品。当有参赛作品登录于
一个以上之参赛类别时,在对参赛者有利之情况下,iF 有权更改该项作品的参赛类别。
评委会
参赛者所缴交的作品将由 iF 设计奖评选委员会以不公开的选拔程序进行评选,评委会由海内外独立超然的成员所组成。如果某位评委成员与某件参赛作品有直接关系,该成员
对该项参赛作品将无投票权。参赛作品评审标准将公告在「my iF」专区内。如果参赛作品符合评选标准,评委会将颁发奖项给这些作品。特定数量的参赛作品将获颁金质奖。
评委会的决定不可更改且具法律约束效力,评委会无须对其决定陈述理由,iF 亦不会影响评委会的决定。
2015 年 iF 设 计 奖 : 参 赛 条 款 与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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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者于获奖后相关规定
主办单位针对评委会所选出之参赛作品将授予 iF 设计奖。获奖的参赛者将收到「获奖者利益」的套装服务,详情请见「my iF」专区。获奖者有义务接受此套装服务并支付获奖
者费用,此费用将会以一笔发票请款。 iF 拥有本处所公布之一切文字、影像、语音档案与其他资讯的版权,未获得 iF 书面同意,不得迳行复制上述内容或部分内容。这些费用
的金额将个别决议。
请注意:所有影像与文字之公开发表权系属获奖者之财产,每位获奖者授予 iF 使用与获奖作品 (照片与文字) 相关的版权与附属版权之权利,同时此项权利不受任何时间、地理
与内容之限制,iF 亦无义务引述作品创作者之姓名。如果有创作者对于获奖者提交而对外发布的资料向 iF 提出赔偿请求,该作品之获奖者应保障 iF 免于受罚。
标志的使用
iF 将免费提供 iF 获奖标志及 iF 排行榜标志的数位档供获奖者使用。获奖者有权针对获奖之参赛作品使用 iF 设计奖标志,并使用 iF 排行榜标志进行广告及宣传。这两种标志的
使用时间不受限制。如果获奖参赛作品的形式、材料、颜色或功能有所变更,则不得再使用此标志。
iF 设计 App
iF 设计 App 会以图文并茂方式呈现获奖作品 (德语与英语),同时也会提供制造商、所有人与设计师的相关资讯。所有获奖作品皆必须纳入此 App 中,包括双语文字及影像。iF
保留修改报名时缴交的文字内容及出版该内容之权利,无须经过获奖者事先同意。如未提供必要的格式、数量或品质的文字说明与影像资料,iF 保留取消个别参赛作品展示于
App 中的权利。iF 有权自行斟酌设计最合适获奖作品的呈现方式。iF 亦保留以印刷媒介额外出版所有获奖作品之权利。
iF 线上展览
所有获奖者的资料与获奖作品将在 iF 线上展览无限期地展示。获奖作品会以图文并茂方式呈现 (德语与英语),同时也会提供制造商、所有人与设计师的相关资讯。所有获奖作
品皆必须纳入此 iF 线上展览中,包括双语文字及影像。iF 保留修改报名时缴交的文字内容及出版该内容之权利,无须经过获奖者事先同意。如未提供必要的格式、数量或品质
的文字说明及影像资料,iF 保留取消个别参赛作品展示于 iF 线上展览中的权利。iF 有权自行斟酌设计最合适获奖作品的呈现方式。
2015 年 iF 设 计 奖 : 参 赛 条 款 与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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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
获奖作品的实体作品 (在可能的情况下) 将在汉堡 iF 设计展中分成三梯次展示,每梯次展示数个月。所有获奖作品亦将会以数位形式展览一年。iF 会决定最佳的呈现方式,例如
数位形式或实体作品展出。选择的展示地点和 iF 的策展作业皆属「获奖者利益」套装服务的一部份,参赛者不可提出质疑或投诉。所有获奖作品皆须参展。
此外,iF 设计奖获奖者可以免费使用汉堡 iF 设计展的场地进行公关活动或客户活动。除此之外,iF 设计奖获奖者还可以免费使用接待区的 iF 设计橱窗,即一 12 公尺长的玻璃
橱窗,进行为期四周的展览,亦可作为 iF 设计沙龙系列活动的部分展示。获奖者在经过 iF 同意后即可使用这些服务。
iF 漫谈设计
iF 设计奖的所有获奖者皆可透过 iF 漫谈设计影片展示 贵公司的设计重点。参赛者必须自制影片,iF 备有影片制作须知供参赛者索取。
颁奖典礼 / iF 设计之夜
获奖者将于一个特别的颁奖典礼「iF 设计之夜」中表扬。在此颁奖典礼上,iF 设计奖的金质奖得主将会获颁 iF 奖座,以表彰他们卓越的成就。
得奖证书
所有获奖者将可在 iF 设计之夜亲自领取乙纸书面证书。之后 iF 将不再以一般邮件寄给获奖者,但获奖者可从 iF 网站的「my iF」下载证书 (PDF 格式) 自行列印。如获奖者需要,
亦可向 iF 订购展示用的奖牌 (21 x 21 cm,拉丝铝质证书)。获奖者可以支付额外费用购买此展示用奖牌。
iF 排行榜
iF 排行榜将会在每次 iF 设计之夜后进行更新。iF 保留临时修改 iF 排行榜的权利。报名参加 iF 设计奖项时,参赛者即已同意当作品得奖时,即必须纳入 iF 排行榜中,同时参赛
者在 iF 排行榜的排名也会同时公布在 iF 线上展览中。iF 排行榜系依据 iF 设计奖近三届的获奖纪录而决定,并分为公司类 (制造商、所有人) 与创意类 (机构内部设计师、外部设
计工作室、传播机构、建筑师/室内设计师)。如有作品涉及两个以上的地址,排名积分会授与报名表上的第一个公司类地址与第一个创新类地址。同一国家的公司部门与网络机
构将合并为单一公司或机构品牌。如有需要,也可跨国进行合并。
2015 年 iF 设 计 奖 : 参 赛 条 款 与 条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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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公关宣传
当个别奖项有计划发送新闻稿时,获奖作品将会发布于 iF 新闻稿中。iF 设计奖评选会议结束后,iF 将会立即公布 iF 设计奖评选结果。iF 也会针对 iF 设计奖颁奖典礼发布详细
的声明。
送件与物流
iF不会提供任何参赛作品运送或归还服务。参赛者必须自行负担运费缴交参赛作品给 iF作为评选之用。参赛者必须自行负担与提交参赛作品一切相关费用,包含进出口关税。报
名参赛作品必须在指定日期前送达主办单位指定的物流合作业者。参赛作品须送达的地址、运送相关需求及截止日期等详细资讯请至「my iF」查阅。如果参赛者要求归还参赛
作品,请务必使用可重复使用之运输包装材料。参赛作品必须在评选会议之后及 iF指定的日期内领取。参赛者或参赛者委托的运输公司如未于期限内领取,参赛作品将会予以
丢弃。针对缴交之参赛作品,iF不负任何维护责任。我们建议参赛者应自行负责参赛作品的运送与展示保险事宜,以防在运送及展览参赛作品期间发生任何可能的损坏或遭窃。
取消参赛 / 取消费用
参赛者可免费取消报名,但必须在报名后 14 天内以电子邮件通知主办单位,收件地址:[email protected]。超过此取消报名期限后,报名费将全额作为取消费用。未提供参
赛作品及相关材料供评委会评选之行为不得视为有效的取消报名。
最终条款
任何未含于或偏离上述协议的条款必须以书面为之。如上述协议之任何个别条款因故失效,并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最后修订日期:2014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