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GIA報名表下載請按右邊連結

GIA 美國寶石研究院
10551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270 號 3F
TEL : 886-2-2771-9391
FAX : 886-2-2771-992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http://www.giataiwan.com.tw
2015 報 名 表
中文姓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e-mail :
英文姓名:
請以護照上之英文名字為主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連絡電話:
行動電話:
公司名稱:
傳真 :
職稱:
教育程度:
高中
專科
是否曾選讀 GIA 課程?
您如何得知 GIA?
有
媒體廣告
大學
否
電話:
碩士
博士
其他
如有,請填寫學生證號碼
親友介紹
珠寶雜誌
其它
選讀課程名稱
面授 (面授課程請註明選讀時段)
□ 研究寶石學家課程 GG $510,000
□ 鑽石課程 GD $184,500
□ 有色寶石課程 GCS $360,500
□ 鑽石課程 GD (週六/夜)班$126,000
□ 珠寶設計課程 JD $115,000
□ 專業珠寶家 AJP $29,000
□ 蠟雕班 WAX $30,000
□ 鑽石鑑定分級(日/夜)班 $38,000
□ 有色寶石分級(日/夜)班 $34,000
□ 寶石鑑定(日/夜)班 $38,000
□ 其它課程
函授 (函授課程請註明修業期間)
□ 珠寶入門 GEM 110 $6,500
修業期限
三個月
□ 有色寶石 GEM 220 $55,000
□ 有色寶石入門 GEM 120 $7,000
□ 鑽石入門 GEM 130 $6,500
三個月
三個月
□ 寶石鑑定 GEM 240 $58,000
廿四個月
□ 鑽石及鑽石分級 GEM230 $49,000 十五個月
□ AJP 專業珠寶家 $20,000
□ 其它函授課程
三個月
個月
□ 珍珠 GEM 149 $21,500
修業期限
十八個月
六個月
函授課程修業期限 - 自報名當日起計算修業期限,未於規定之有效修業期限內完成課程,則課程自動失效,若欲繼續課
程,則需重新付費註冊課程
選修課程修業期限 自
/
/
至
/
/
簽名
(須本人填寫與簽名)
**************************************************************************************
付款方式:填妥表格交回時,請一併支付學費
□ 現金 □ 支票 □ 銀行匯款
匯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分行 001-573229-031
吉耐爾國際有限公司 (匯款後,請傳真匯款單至 GIA)
信用卡:□ VISA Card □ MASTER Card
信用卡: 只限於到校刷卡付費
面授課程
退費規定說明:
1.
2.
3.
4.
5.
6.
7.
學生於開課日前第六十日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學費百分之九十五(扣款以一仟元
為限)。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前第五十九日至第八日提出退費申請者,扣除學費總額百分之十,餘
額退還。 (惟長期課程如 GG, GD, GCS, JD,扣款以新台幣伍仟元為限。)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前第七日至第一日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學費總額百分之八十。
學生於實際開課日期起第二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學費總額百分之七十。
自實際上課日期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學費之半數。在班
期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費用全數不予退還。
GIA Taiwan 因故未能開班上課,應全額退還學費。
申請退費者,須寫書面申請書,GIA Taiwan 於收到書面申請後十五日內退還應退之金額。
長期請假規定說明:
學生自註冊後至實際上課前,如需長期請假課程者,須以書面申請,且請假總天數不得超
過 180 天;若要復學則需視有無課程可上與空額,學校不保證學生能夠復學。
注意事項:
► 每日上午上課、下午上課及下課都必需要刷卡。
► 遲到一小時內算遲到,超過一小時,即記曠課一次,以此累計。
► 鑽石面授課程,曠課不得超過三次;有色寶石面授課程,曠課不得超過五次;珠寶設
計課程,曠課不得超過三次。缺課若超過上述規定者,將不得繼續課程及參加考試。
函授課程 (經受理後,一切遵照 GIA 校本部之規定辦理。唯中文教材費用以 GIA 台灣報價為主。)
退費規定說明:
1.
2.
3.
4.
若於報名經接受七日內未完成任何作業前取消註冊,將獲退還扣除註冊費新台幣三千元
及已取教材費和運費後之餘款。
修業期限內,完成其註冊課程作業 60%之內且修業時間未超過 60%,將依課程完成之比
例扣除學費,再加上註冊費新台幣三千元及購買所取教科書材料費,餘額退還學生。
修業期限內,若已完成註冊課程作業 60%以上或修業時間超過 60%,將不獲退款。
若已超過修業期限,將不獲退款且課程自動失效。
注意事項:
► 筆試考試:筆試總次數限為三次,超過者須重新報名。
► 20-STONE 考試:20-STONE 考試總次數限為十次,超過者須重新報名。
► 學員需於修業期限內完成作業與考試,若已超過期限課程將自動失效(修業起訖日以
前頁填寫日期為主)。
本人明白所有從貴校所得的教材,僅限於自用不得外傳;傳真與 E-MAIL 之效力與正本相符。
申請人簽名:
日 期:
GIA 美國寶石研究院
10551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270 號 3F
TEL : 886-2-2771-9391
FAX : 886-2-2771-992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http://www.giataiwan.com.tw
資料隱私通知及同意書
如您想要向 GIA、GIA 關係企業或 GIA 全球企業(以下統稱「GIA」)索取資訊或參與 GIA 的(線
上、函授、面授或三者)教育課程及校友課程(以下簡稱「課程」),GIA 將向您搜集包括您的姓
名、電子郵件信箱、聯絡資訊及您的專業技能資訊等(以下統稱「個人資料」)。GIA 將利用及處
理您的個人資料,以提供您向 GIA 索取的服務與資料。當您成功完成本 GIA 之課程時,除非您另
有要求,GIA 亦將於認證寶石學家名錄上公佈您的姓名與聯絡資訊。
GIA 線上學習課程及大部分的系統資料庫之總部位於美國且在美國運作。如您註冊課程或向 GIA
索取資訊,則 GIA 會將包括您個人資料在內的您的相關資訊傳輸至美國。如您參加面授課程,則
當地 GIA 關係企業亦會將您的個人資料傳輸至美國,以管理您的帳戶,以上任何情況,GIA 的全
球企業(您可於 www.gia.edu 查詢到地點)都可接觸到包括您個人資料在內之您的資訊,並將利
用此資料更新您在 GIA 的帳戶資料,並在法律許可範圍內、或除您另有要求外,以電子郵件或郵
寄您可能感興趣的課程或其他事件。為管理資料庫之目的,GIA 亦可能傳輸您的個人資料予服務
提供的第三者,其可能利用雲端解決方案並將資料數據存儲於美國。
您應閱讀並了解在 www.gia.edu 可查詢到的 GIA 隱私政策。GIA 得依據本通知及 GIA 隱私政策,
傳輸、處理並儲存您的個人資料,且 GIA 關係企業將接觸到可能包括某些您個人資料在內之您的
資訊。
您得行使權利閱覽您的個人資料、複製、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以及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蒐集、傳輸及保留您的個人資料之整體目的已達成,且保留個人資料之所有法定要件已喪失、或
GIA 已收到您欲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要求,則您的個人資料將不再被儲存,
且該個人資料其後將儘速歸還、消除或銷毀。
□ 如您不希望 GIA 透過電子郵件寄送行銷資料予您,請勾選此處。請注意,如台端勾選此欄位,
GIA 仍將繼續透過電子郵件寄送非行銷相關之訊息(例如您的課程進度)予您。GIA 不會提供
您的聯絡資訊予非關係企業之第三者從事行銷目的之用。
請於以下簽名,表示您已充分閱讀並完全了解本通知文件以及 www.gia.edu 提供的 GIA 隱私政策
所述之資訊,且您自願同意蒐集、登記、組織、改寫、修改、摘錄、諮詢、及以傳播、散播或任
何其他方式揭露予第三人、或合併或結合、封鎖、刪除或銷毀、傳輸、利用、處理及儲存本通知
書及 GIA 隱私政策所述台端個人資料。亦請注意,在中華民國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
律許可之最大範圍內,GIA 蒐集、處理及傳輸某些個人資料,可能無須取得台端同意。
傳真與 E-MAIL 之效力與正本相符。
申請人簽名: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