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

威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
一、总则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节约资源和
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和改善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宏
观调控,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矿产资源对威海
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保障能力,推进我市矿业持续健康发
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办法》和国土资源部《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及《山东省矿产资
源总体规划》、《关于开展第二轮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成果要求》、《威海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
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政策和要求,结合威海市经济社会和矿产资源实际,编
制第二轮《威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指导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
治理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15年,展望到
2020年。《规划》适用范围为威海市行政辖区。
二、现状与形势威海市位于山东半岛东端,三面环海,一面接陆,海岸线长985.9千
米,区位条件十分优越。现辖环翠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文
登市、荣成市及乳山市。全市面积5698平方千米, 2007年人口251.06万人。
(一)经济社会发展现状1.“十五”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十五”期间,全市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15.8%,2005年达到1169.8亿元,人均
达到47000元,继续在全省保持领先地位。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三次产业结
构由2000年的15∶53∶32调整为2005年的9.2∶62∶28.8。财政总收入达到110亿元
,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7.5亿元。“工业强市”战略成效显著,企业改革向纵深推进,
矿产采选业稳步发展。城市综合竞争力由全国第42位提升到第27位,城市化率由42
%提高到53%。科教兴威战略有效实施,对外开放再创新局面。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较快,生活质量持续提高。
2007年,全市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生产总值(GDP)1583.45亿元,按可比
价格计算,比2006年增长15.3%,人均达到63226元。三次三业结构比例为8.07∶61.
78∶30.15。实现财政收入156.20亿元,增长18.4%。实现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110.8
1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16%。农业生产稳步增长,工业生产保持较快增长。
2.“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任务
“十一五”时期,我市将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市生产总值(GDP
)平均增长13%,到2010年突破200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7∶61∶32;地方
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外贸出口年均增长15%;城市化率达到60%;单位国内生
产总值能耗、水耗分别降低2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人民
生活质量显著提高8%。
(二)首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2004年2月20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了第一轮《威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规划的实施对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的
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强化矿产资源
勘查开发宏观调控,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及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发挥
了重要作用。
通过规划实施,我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投入有较大幅度增长,危机矿山深部
找矿取得成效,引导和拉动了社会资金投入矿产资源勘查,投资主体多元化趋势明
显,新发现可供进一步勘查或开采的矿产地3处,新查明资源储量金(金属量)641
4千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矿业结构得到调整与优化,矿业
布局趋于合理。通过严格执行规划准入条件及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等制度,实现了禁
采区内不再新办矿山,限采区内从严控制矿山数量,砂石、粘土类矿山企业按照规
划要求实行定点集中开采。矿山数量由2000年的719个减至2007年底的576个,关闭
了“三区二线”可视范围内的露天开采矿山143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逐步向规模
化、集约化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宏观调控取得成效。矿业权市场日趋活跃。矿山环
境监督管理得到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取得进展。矿业对我市国民经济的贡献率
进一步提高。
同时也存在着规划编制工作不够规范化、规划实施措施操作性不强及规划分类分区
管理措施不够完善等问题。
(三)矿产资源形势1.矿产资源现状
(1)矿产资源概况
截止2005年,威海市共发现矿产(含亚矿种,下同)49种,其中查明矿产资源储量
的23种(含地下水);发现矿产地497处,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104处;查明矿产中
,列入《山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表》的矿种有铁、铜、铅、金、锆矿及硫铁矿、化肥
用蛇纹岩、石墨、玻璃用砂、高岭土等。已发现但尚未查明或仅有简测资料的矿产
26种。见附表1、附表2,附图1。
查明资源储量较多的矿产有岩金(居全省第3位)、玻璃用砂、锆英石砂矿、饰面
用花岗岩等。
2006~2007年发现矿产地1 处,查明矿区(矿床、矿点)1处。
(2)矿产资源基本特点
矿产资源产出相对集中,地域分布差异明显。金矿主要分布在乳山市;铜、铅、钼
矿及玻璃用砂、锆英石砂矿、饰面用花岗岩等主要分布在荣成市;地热(温泉)主
要分布在环翠区和文登市。
矿床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大型矿床较少。已发现的49种矿产中,仅金矿、玻璃用砂
、饰面用花岗岩和长石(钾长石、钠长石)查明有大型矿床,其他矿产的矿床规模
以中小型为主。
金矿中赋存较多的伴生矿产,伴生的银、铜、铅、锌等组分综合利用价值较高。
(3)主要矿产资源潜力
地热:资源丰富,至2005年查明地热(温泉)9处,地热资源量为3.1149×1017焦尔
,其中可采资源量2.4919×1016焦尔,折合标准煤85.05万吨。预测地热资源量为7.79
79×1017焦耳,为已查明资源量的2.5倍。
铁矿:查明乳山市诸往镇马陵铁矿(中型规模)和崔家沟铁矿(小型规模)各1处
,2005年保有资源储量452.8万吨(基础储量436.2万吨,资源量16.6万吨),2007年
保有资源储量438.7万吨(基础储量412.9万吨,资源量25.8万吨)。马陵地区尚有一
定的找矿潜力。
金矿:为本市优势矿产,主要分布在乳山市。至2005年查明金矿区13处(大型1处
,中型2处,小型10处),保有岩金资源储量10476.78千克(基础储量9323.78千克
,资源量1153千克)。2007年保有岩金资源储量(金属量)8239.93千克(基础储量
7256.93千克,资源量983千克)。牟乳金矿成矿带、胶莱盆地东北缘以及已有金矿
区深部及外围尚有一定资源潜力。
玻璃用砂:至2005年查明矿区3处(大型1处,中型2处),保有资源储量3313.6万吨
(基础储量1764.8万吨,资源量1548.8万吨)。2007年保有资源储量32156万吨(基
础储量16668万吨,资源量15488万吨)。
饰面用花岗岩:资源丰富,为本市优势矿产。至2005年评价矿产地26处(大型15处
,中型3处,小型8处),多数矿区仅达预查程度,保有资源储量74008万立方米(
基础储量26330万立方米,资源量47678万立方米)。
矿泉水:资源比较丰富,至2005年通过省级以上部门鉴定的共25处,资源储量为50
25立方米/日。具有一定的资源潜力。
2.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1)基础地质调查
区域地质调查:已完成全市域1∶20万、1∶5万、1∶25万区域地质调查。
区域化探调查:1∶20万威海市、文登市、烟台市及海阳县等幅的区域化探扫面工
作已覆盖全市域。
区域地球物理调查:全省1∶20万区域重力测量和1∶20万航空磁力测量均已覆盖全
市域及沿海地带,部分金成矿远景区开展了1∶5万综合物探调查。
区域重砂测量:已完成第二轮区域重砂测量工作,部分地区进行了1∶5万自然重砂
测量。
遥感地质调查:市域范围的1∶5万、1∶20万及1∶25万区域地质调查均进行了遥感
地质解译工作。
环境地质及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已完成1∶2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
(2)矿产资源勘查
矿产勘查程度:上表的30处固体矿产中,达勘探程度的有13处(铁矿1处,金矿3处
,锆矿7处,化肥用蛇纹岩1处,玻璃用砂1处),详查的6处(铜矿2处,金矿4处)
,普查的11处(铜矿1处,铅矿2处,金矿2处,硫铁矿1处,化肥用蛇纹岩1处,石
墨1处,玻璃用砂2处,高岭土1处)。金、铁等矿产的勘查程度较高,饰面用花岗
岩等有待进一步提高勘查程度。
勘查深度:金矿床一般为-200~-400米,深者可达-800~1300米;铁等金属矿床在-100~200米之间;金矿、铜矿、硫铁矿的深部及周边尚有一定的找矿潜力,有待进一步
勘查评价。
(3)探矿权设置现状
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设置探矿权154个,登记面积1177.66平方千米,其中:铁矿6个
,面积47.73平方千米;金矿128个,面积1025.04平方千米;
银矿3个,面积6.49平方千米;铜及多金属矿5个,面积27.65平方千米;
长石3个,面积8.19平方千米; 高岭土3个,面积21.96平方千米;
其他矿种(钼矿、熔剂用蛇纹岩、石墨、金红石、地热等)共6个,面积41.60平方
千米。见附表5。
2007年全市持证矿产勘查项目共151个,登记面积1161.81平方千米,其中:铁矿1个
,面积5.8平方千米;
金矿122个,面积1001平方千米;银(金)矿4个,面积20.73平方千米,金及多金属
矿6个,面积22.06平方千米;长石3个,面积15.95平方千米;高岭土3个,面积9.60
平方千米;其他矿种(铜、钼、铍矿及金红石、蛇纹石、石墨、地热等)共8个,
面积86.67平方千米。
勘查项目主要分布在牟平—
乳山金成矿带南段、胶莱盆地东北缘金成矿带及伟德山岩体周缘,勘查程度多为普
查阶段。
(4)矿产资源储量变化情况
新增矿产地及新查明资源储量:“十五”期间新增金矿产地3处(勘查程度达详查的1
处、普查的2处)及矿泉水产地5处,矿床(区)规模均为小型;新查明资源储量金
(金属量)6414千克,银(金属量)52吨,铜358吨,硫铁矿(伴生硫)1.18万吨,
矿泉水资源储量500立方米/日。
保有资源储量变化情况:金矿、铁矿储量减少幅度较大。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1)矿产资源开发概况
2005年全市开发利用矿产14种。上表的30处矿床(矿区)中,正在开采、基建的11
处,停采、闭坑的13处,未开发利用的6处。长石、饰面用花岗岩等为查明资源量
而未上表的矿产,其他矿产仅做过简测工作。
2007年全市开发利用的矿产亦为14种。崔家沟铁矿已设置采矿权,金青岭、文登市
金矿及孙家滩一、二矿区等小矿山已停采或半停采,
其他矿产地开发利用状况同2005年。
(2)矿山企业现状
截止2005年,全市共有各类矿山企业739家,从业人员14281人,年产矿量1520.03万
吨(其中固体矿产1380.67万吨),实现工业总产值44521.50万元,利润总额3713.43
万元。按矿山规模分,有大型矿山17个,中型24个,小型581个,小矿117个。2005
年矿业工业总产值达500万元以上的矿产依次为金矿、建筑用花岗岩、砖瓦用粘土
、玻璃用砂、饰面用花岗岩、铁矿、矿泉水、建筑用砂及地热等。其中乳山市最高
(达22131.50万元),荣成市次之(达13675.70万元)。建筑用花岗岩利润总额最
高,达2091.68万元。我市矿业产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0.38%,工业产值的0.66%。
见附表3、附表4,附图2。
至2007年底全市有矿山576个(大型矿山3个,中型27个,小型502个,小矿44个)
,从业人员11483人,年产矿量1900.56万吨,实现工业总产值111617.03万元,利润
总额17154.00万元。
(3)采矿权设置情况
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有采矿权739个,其中建筑用花岗岩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数量最
多(559个),其余依次为地下热水(23个)、金矿(14个)、建筑用砂(45个)
、砖瓦用粘土(55个)、饰面用花岗岩(19个)、矿泉水(15个)等,另有铁、长
石、玻璃用砂等矿产共9个。见附表6。
至2007年底全市有采矿权576个,其中:地下热水23个;铁矿5个;金矿17个;长石
9个;建筑用砂18个;砖瓦用粘土16个;建筑用花岗岩434个;饰面用花岗岩32个;
其他矿产共8个。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
金矿开采回采率在90%以上,选矿回收率在86%以上;铁矿开采回采率为60%,选
矿回收率为88%。金、银、铜及硫铁矿等共、伴生矿产已不同程度地回收利用,综
合利用比率在60%~70%之间。各类矿山当年排放的尾矿和采矿废石已基本实现当
年处理;范家埠、三甲、金青顶、峒岭等金矿山历年积存的尾矿已经全部处理。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
(1)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截止2005年,全市各类矿山历年累计破坏和占用土地面积622.49公顷,其中:采矿
塌陷11处,主要分布在乳山市,破坏土地面积12.2公顷;露天采石场(含历史遗留
和闭坑停采矿山)1000余处,破坏土地524.97公顷;固体废弃物303堆,占地面积85
.32公顷。矿山废水废液年产出量282.05万立方米。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现状
2005年底,全市历年累计恢复治理采矿塌陷地6.52公顷,未恢复治理5.68公顷,采
矿塌陷地恢复治理率53.4%;累计恢复治理露天采场面积222.57公顷,未恢复治理3
02.39公顷,露天采场恢复治理率42.3%;矿山固体废弃物历年累计利用量1295.18万
吨,历年积存量1673.38万吨;
2005年度废水废液处理量246.17万吨,循环利用量175.95万吨,达标排放量124.16万
吨。
(3)矿山地质环境及保护、治理态势
“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我市矿山废石的产出量将逐年增加,矿山开采排放的废
水废液将继续对环境造成影响,采矿塌陷面积增长虽然趋缓,但矿产采掘引发的崩
塌、滑坡、泥(渣)石流等地质灾害仍可能发生。
5.存在的主要问题
(1)金矿资源渐趋枯竭,资源保证程度堪忧
多数金矿山已进入中晚期,资源逐渐枯竭,可供矿山建设规划的金矿储量不多,供
需缺口越来越大,资源保证程度堪忧。
(2)地质找矿难度逐渐增大,新查明后备资源有限
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工作相对滞后,深部找矿尚未实现突破,近年来新发现的金矿产
地不多,新查明后备资源有限。
(3)矿产开发集约化程度偏低,资源利用方式较为粗放
我市小型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矿产开发集约化程度偏低。多数矿山企业
以销售原矿和初级加工产品为主,资源利用方式较为粗放。
(4)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与金矿伴生的银、铜、铅、锌及硫铁矿等组分的综合回收还不普遍,选金尾砂和花
岗岩(建筑用、饰面用)废石的资源化利用及产业化推广有待加强。
(5)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有待加强
矿产开发造成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及地质地貌景观破坏比较突出;矿山废石、尾
矿、废水等造成的土地压占、环境污染、水道堵塞等仍较普遍;采矿引发的地面塌
陷、泥石流、崩塌、滑坡、地裂缝及海水入侵等次生地质灾害时有发生。部分矿山
企业治理资金投入偏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较低。
(四)矿产资源需求预测与保证程度1.主要矿产资源供需形势
地热:2010年、2015年、2020年地下热水需求量(生产量)分别为100万吨、125万
吨、150万吨。我市地热资源丰富,应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铁矿:2010年、2015年、2020年成品铁矿石需求量分别为67万吨、85万吨、104万
吨,铁矿石产量(原矿)分别为35万吨、42万吨、48万吨,现有矿山保有资源储量
可满足2006年~2015年矿山开采的需要。
黄金:2010年和2015年的黄金生产量分别为2199千克和2428千克;黄金(销售)需
求规模分别为2204千克和2434千克。我市金矿保有资源储量仅能满足“十一五”期间
矿山生产的需要,“十二五”期间部分金矿山因资源枯竭将闭坑或停产,多数金矿山
将面临资源危机。
玻璃用砂:2010年、2015年、2020年玻璃用砂需求量(生产量)分别为50万吨、45
万吨、40万吨。2005年我市玻璃用砂保有资源储量3491.3万吨,其中基础储量1942.
5万吨,可满足玻璃工业发展的需求。但查明的玻璃用砂资源储量集中分布在自然
保护区内,其资源优势将受到环境因素的制约。
建筑用砂:2010年、2015、2020年建筑用砂需求量(生产量)分别为60万吨、55万
吨、50万吨。我市2005年尚有建筑用砂资源量约3800万吨,可满足至2020年建筑用
砂的累计需求。
花岗岩(饰面用和建筑用):2010年、2015年、2020年饰面用花岗岩荒料需求量(
生产量)分别为60.0万吨、70.0万吨、80.0万吨,建筑用花岗岩需求量(生产量)分
别为1500万立方米、1750万吨、2000万吨。我市花岗岩石材(饰面用、建筑用)资
源丰富,潜力巨大,仅“石岛红”可采储量就有8亿立方米,保有资源储量可满足花岗
岩石材的开采需求。
矿泉水:2010年、2015年、2020年矿泉水需求量(生产量)分别为60万吨、70万吨
、80万吨。矿泉水可采资源储量为5025立方米/日,可满足矿山开采需要。见附表7
。
3.主要矿产保证程度
保证程度较高,能够满足需求的矿产:保有资源储量可供扩大或维持现有开发规模
的矿产主要有地热、玻璃用砂、建筑用砂、饰面用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和矿泉水
等。
保证程度低、需求有缺口的矿产:保有资源储量难以保证矿山按现有开采规模进行
生产的矿产主要有金矿和地下水等。“十一五”期间,我市多数金矿矿山将面临资源
危机,需加强地质勘查工作;地下水资源严重缺乏,需加大对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力
度。
具有开发潜力的矿产:主要有钛、银、铜、铅、钼矿及锆英石砂矿、硫铁矿、化肥
用蛇纹岩、石墨等。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
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为主线,构建资
源配置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推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
理方式的转变,统筹安排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任务,促进资源
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
约放在首位,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总方针,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大力支持金矿重点成矿区(带)调查评价
,推进深部找矿及大中型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程度;加强矿
产资源保护,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开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矿产资源的
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任务的制定要充分考虑我市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因地
制宜、发挥优势,发展与区域经济相协调的特色矿业。
――宏观调控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相结合。重点抓好矿山布局、
矿业结构调整和与矿业后续产业链的衔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勘查开发合理布局
,构建政府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新机制。
――依靠科技创新,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综合利用
等环节的科技创新,综合评价、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充分挖掘我市资源潜力,积极参与西部大开
发,鼓励到省外、国外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吸引外部资金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逐步建立多元、安全、稳定的矿产资源供应体系。
――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统一。加强对矿山地质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最
大限度地减少资源开发对土地和环境的破坏,促进矿山废弃土地复垦,切实保护矿
山环境和耕地,发展绿色矿业。
(三)规划目标1.总体目标
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力争发现新的矿产地,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引导资
源枯竭型矿山企业“探边摸底,找矿挖潜”,新增查明资源储量;调控矿产开发总量
,调整矿业结构,优化开发利用布局;矿产资源开发有序规范,资源利用效率明显
提高;大力发展矿业领域循环经济,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矿山地质环境进一
步改善,绿色矿山格局基本形成;积极利用国内外资金、技术、资源和市场;矿政
管理水平及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矿业经济逐步走上节约、清洁、安全的可持续发
展道路。
2.2010年近期目标
(1)基础地质调查
落实省规划部署,配合开展牟平-乳山金矿带1∶5万矿产地质调查、1∶5万威海市
城市地质调查、1∶25万威海市农业生态地球化学调查和威海市新一轮成矿预测区
划、威海市矿产资源潜力预测评价,以及威海市矿产资源储量利用情况调查。
(2)矿产资源勘查
落实省规划部署,协助实施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项目,提交可供进一步勘查的
矿产地1~2处,查明资源量(金属量)金40吨、铜5万吨、铅锌10万吨;开展金矿
区深部找矿和金矿大中型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新增后备资源基地1~2处,新增
金矿资源储量4吨;加强地热资源勘查评价,新增地热点1~2处。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调控重要优势矿产开采总量。2010年主要矿产开采总量控制在2000万吨左右,
矿石开采量年均增长率约6%,控制指标:铁矿35万吨,金矿(金属量)2199千克
,玻璃用砂50万吨,建筑用砂60万吨,饰面用花岗岩60万吨,建筑用花岗岩1500万
吨。
――调整矿业结构和矿产品结构。2010年矿山数量在2005年739家的基础上压减50
%,矿山总数控制在370家左右。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提高矿产品精
深加工水平,矿业结构和矿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矿产资源利用率保持已有较高水平。金、铁等主要矿产开采回采率分别保持在
90%以上和60%,选矿回收率分别保持在80%以上和88%,金矿矿山企业综合利用
比率达到70%以上。初步建立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模式。
(4)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
——
建立市、县两级矿山环境保护规划体系和行政监督管理机制,全面实施矿山环境治
理保证金制度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环境保护的法制
化管理。
——
强化矿山环境保护和分区分类治理,矿山环境得到有效整治。到2010年,矿山采空
塌陷综合治理率达到70%,复垦土地面积3.70公顷,土地复垦率达65%;露天矿山
环境恢复治理率达70%,其中城市规划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铁路、重要
道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的露天采场损毁山体修复治理率达到80%;以砖瓦粘土矿
山为主的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90%,复垦土地面积137.05公顷。
——
矿山“三废”达标排放率达100%,并满足省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矿山废水循
环利用率达70%以上,废水达标排放率保持100%;尾矿等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率达90%,矿山固体废弃物积存量有所减少。
——
初步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及矿山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动态管
理网络,绿色矿山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3.2015年中期目标
――开展重要成矿区(带)的1∶5万矿产地质调查,新增可供进一步工作的矿产资
源远景区1~2处;旅游地质、农业生态环境地球化学、区域水文地质、矿山环境地
质、地质遗迹、遥感地质及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取得较大进展。
――新划定金矿等重要矿产勘查区5~8处,新查明资源储量金(金属量)2000kg,
完成重要城市地下水应急备用水源地勘查。继续开展金矿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
进一步延缓危机矿山资源枯竭。
――小矿数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再压减10%,矿山总数控制在335个;矿产资源开
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及金矿矿山综合利用比率保持在2010年的水平。
――矿山环境保护法规和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15年,采空塌陷综合治理
率达到75%,露天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80%(“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内的露
天采场修复治理率达到90%以上),生产、在建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75%以上;矿
山“三废”处理率、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家和省确定的环境保护标准。矿山次生地质灾
害发生率明显下降。
――逐步完善矿山环境信息空间数据库,实现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实时查询。
4.2020年远景目标
――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对矿产资源勘查工作
的支持力度加大,矿产资源可供性及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
――矿产资源勘查布局进一步调整,商业性矿产勘查的主体地位基本形成,提交一
批重要矿产后备勘查基地,新查明部分矿产资源储量,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得到充分发挥。
――矿业权市场规范有序并实现资产化管理,矿业权要素市场基本形成;矿产资源
开发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实现根本转变,开发利用布局更加合理,矿产资源节约利
用、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重点矿山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矿山环境状况全面改善。矿山采矿塌陷地综合治
理率达到80%以上,露天开采矿山恢复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达到90%。“绿色矿业”
基本建成,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实现良性循环。
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全面落实省规划确定的矿产资源勘查目标与任务,对区内矿
产资源勘查活动的调查、监测和监督作出统筹安排。加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
和重要矿产调查评价工作,重点加强地热、铁、金、铜等矿产的勘查工作,以增加
资源储量,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程度;引导金矿大中型危机矿山进行接替资源勘查
,加强矿区深部和周边地区的勘查评价,新增资源储量,延长矿山服务年限;加强
地质灾害调查和地质环境监测,加快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进程;加强矿业权管理,逐
步形成以公益性地质调查为基础,以商业性矿产勘查为主体,二者相互依存,相互
促进的良性循环新局面。
(一)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落实我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部署,扩大地质工作服务
领域,开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基础地质、矿产地质和环境地质综合调查等
工作。
区域地质调查及区域矿产地质调查:落实省规划部署的“牟平-乳山金成矿带矿产
地质调查”项目,乳山市大部地区和文登市铺集、泽头、宋村、葛家等镇在其范围
之内,市域内面积1352km2。
区域地球物理勘查及区域地球化学勘查:落实省规划部署的“山东省东部地区农业
生态地球化学调查”任务,市域内面积约2700km2。
区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灾害调查:统筹规划我市严重缺水地区地下水资源
潜力调查,开展新一轮1∶25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
城市地质调查:落实省规划部署的
“威海市城市地质调查”(比例尺1∶5万),“十一五”期间将“环翠区城市地质调查”
列为该项目重点,面积约700km2。“十二五”期间开展各县级市的城市地质调查(比
例尺1∶5万)。
重大地质矿产问题综合研究:开展乳山地区金(银)矿成矿机理研究与资源潜力预
测及伟德山地区铜铅锌钼银成矿远景区划研究;开展我市重要矿产资源潜力评价、
资源储量利用情况调查和矿业权核查;建立矿产勘查、开发信息共享和服务体系,
提高地质资料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落实省规划部署,重点开展金及多金属矿产成矿区(带)
的调查评价工作,圈定一批找矿靶区,发现新的矿产地,以拉动后续矿产资源勘查
。见附图3。
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主要评价对象为金矿危机矿山,配合实施省规划在我市安排的
“乳山市三甲金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资源潜力调查”等5个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项目
。
重点调查评价区:省规划划定的“威海-海阳金多金属矿调查评价区”,主攻矿种为
金、铜、铅、钼矿,涉及威海市面积约4515km2,预测资源量(金属量)金40吨、
铜5万吨、铅锌10万吨。见附表8。
重点调查评价项目:落实省规划安排的“牟平-即墨断裂带中部金矿调查评价”(市
域内面积150km2)、“乳山地区金矿调查评价”(510km2)、“威海-荣成地区金矿
调查评价”(730km2)、“荣成伟德山地区铅锌矿调查评价”(200km2)等项目,总
面积1590km2。见附表9。
(三)矿产资源勘查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充
分发挥公益性地质工作对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的引导作用,加强监管,规范矿产资
源勘查秩序,促进勘查活动有序开展。
1.勘查布局
应用现代成矿理论和先进的技术方法,重点寻找深部矿和隐伏矿,努力实现金矿等
矿产深部找矿的重大突破。根据省规划部署,重点地区为乳山市北部(牟平-乳山
金矿带南段)、乳山市崖子-育黎一带(胶莱盆地东北缘金矿远景区)、荣成地区
(银、钼及多金属矿远景区)。勘查深度可适度超前,一般控制在-2000米以浅。
加强对具有区域特色的建材及其他重要非金属矿产的勘查,发现一批可供开发利用
的矿产地。加强地下水勘查,为生产生活提供资源保障。
2.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
落实省规划部署的“乳山市三甲金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资源潜力调查”、“环翠区范家
埠金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资源潜力调查”、“文登市界石镇西院下金矿区深部及外围
金矿资源潜力调查”、“乳山市金青顶金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资源潜力调查”、“乳山
市蓬家夼金矿区深部及外围金矿资源潜力调查”等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项目等任
务,力争发现一批隐伏矿床。
3.重点工程
牟平-乳 山金矿带南段深部金矿勘查工程项目。
(四)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勘查规划区划分遵循矿产资源赋存地质规律,注重矿
区及主要控矿地质要素的完整性。全市共规划各类勘查区39个,其中重点勘查区4
个,限制勘查区22个,禁止勘查区13个。见附表10,附图3。
1.勘查规划分区
(1)重点勘查区
勘查对象为我市重点勘查矿种金、铜(铅、锌)、钼等成矿区(带)或成矿远景区
;对经济建设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大中型危机矿山的深部和外围资源潜力区。省
规划在市域内划定“荣成地区铜矿重点勘查区”(面积140km2)、“荣成冷家钼矿深
部及外围重点勘查区”(面积35km2)、“烟台-威海地区地热重点勘查区”(面积约
3000km2)、“邓格庄-金青顶金矿深部及外围勘查区”(面积约40km2)等重点勘
查区共4处。
重点勘查区的矿产勘查,以省地质勘查基金投入为主,并引导各类社会勘查资金有
序投入。勘查单位必须具备甲级资质条件。
(2)限制勘查区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条件、生态环境功能及省规划要求,以下地区为限制
勘查区: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
质公园)的外围保护地带;现有技术条件下开发对环境具有破坏影响的矿产分布区
域;当前市场容量有限以及目前开发利用会造成资源浪费的矿区。
划定荣成市港西镇旭口、成山镇仙人桥玻璃用砂和乳山河、黄垒河建筑用砂等4个
矿产分布区,以及伟德山(圣水观)等18个保护区为限制勘查区。
严格执行省规划规定的准入条件,限制勘查区内已设置探矿权没有达到勘查规划准
入条件的,要限期整改,到期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勘查许可证。
(3)禁止勘查区
规划期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特殊功能区的要求等,划定的禁止开展矿产资源勘
查活动的区域,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国家重点保护的
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等;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
市政工程设施等一定范围;港口、机场、国防设施圈定的地区;国家和我省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勘查开采矿产的地区。
划定威海市城市规划区及刘公岛等13个保护区为禁止勘查区。
禁止勘查区不再设置新的探矿权,已有的矿产勘查活动要逐步有序退出。
(4)其他区域
在上述规划区以外的区域勘查矿产资源,必须先行对拟勘查区进行论证,并根据勘
查规划区块划分的标准划定勘查区范围。探矿权申请人必须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准入
条件。
2.勘查规划区块
省规划在我市划定各种类型勘查规划区块15处,勘查矿种为金矿,其中勘查程度达
预查的7处,普查的5处,详查的3处。见附表11,附图4。
按照矿产资源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加强探矿权投放总量和时序管理。新设置探矿
权应以勘查规划区块为依据,优先安排在重点勘查区,优先考虑对高风险鼓励勘查
矿种的勘查;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探矿权,禁止人为分割勘查规划
区块以设置多个探矿权;在法定最大允许范围内,鼓励性质相近、相邻的已设置探
矿权合并为一个探矿权;勘查范围不合理的已设置探矿权,应按照勘查规划区块进
行整合或变更。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一)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1.矿产资源开发利
用区域布局
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规模开发、集约利用”的原则,
根据矿产资源区域分布特点、矿业生产力发展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规划与
全市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相协调的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布局。
西部金矿资源开发区:以乳山市金、银(伴生银)等优势矿产为基础,以乳山市金
洲集团等黄金矿业公司为依托,适度加快金矿精炼和金银饰品、工艺品的发展速度
,推进伴生银等矿产的综合开发利用,逐步形成集金、银矿产开发与冶炼加工于一
体的金银加工产业带。
中部地热资源开发区:包括环翠区和文登市的西半部及乳山市的东北部,区内地热
资源丰富,分布较为集中,开发利用历史悠久,其发展方向是依托资源优势,加强
资源勘查、开发及保护,构建具有疗效特色的地热开发区,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
势转化。
东部花岗岩资源开发区:主要包括荣成市的南部和北部,区内优质饰面用花岗岩资
源丰富,其发展方向是以中磊石材有限公司为依托,大力发展深加工,提高建材矿
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延长产业链和产品链,建成以饰面用花岗岩综合开发为主
的生产出口基地。
2.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
包括重点、限制、禁止等开采规划区。全市共划定各类开采规划区54处,实行分类
、分区管理。见附表12,附图5。
(1)重点开采区
在矿产资源比较集中、资源禀赋和开发利用条件好的地区,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勘查
开发利用过程的调控管理而划定的进行重点规划和统筹安排的区域。主要为大中型
矿产地、重点矿区和优势矿产、特色矿产集中分布的区域以及对经济建设具有重要
价值的矿区等。
全市共规划重点开采区8处:环翠区市中地热等5处;乳山市北部金矿1处;乳山市
马陵铁矿1处;荣成市槎山风景区外围石岛红饰面用花岗岩1处。
管理及政策措施:提高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合理设置采矿权;区内已设置
的采矿权,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实施资源整合;合理配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结构
,关闭经整改仍达不到规划要求的矿山。
(2)限制开采区
受国家产业政策调控,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限量开采矿种分布的区域;受目前开发
利用技术经济条件与外部条件限制,规划期内开发利用会造成资源浪费的区域;重
要矿产资源储备区;地质灾害易发区,以及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可能诱发次生地质灾
害、但通过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可以达到要求的区域;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
区(过渡区)、地质遗迹(地质公园)外围地带及生态环境功能区;重要饮用水水
源保护区的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
全市共划定限制开采区33处:荣成市港西镇旭口、成山镇仙人桥玻璃用砂及乳山河
、黄垒河建筑用砂等4处;建筑用花岗岩等12处;荣成市槎山风景区外围具有生态
环境功能的保护区17处。
管理及政策措施:坚持资源环境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严格矿山开采准入条
件,严格控制采矿权设置总数和开采规模,严格实行年度开采总量指标控制;规划
期内原则上不新设采矿权,确需设置采矿权的,必须进行规划论证和评估;开采活
动不得影响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主导生态功能,地质灾害危险区、水土流失严重区
域等生态脆弱区原则上不新设采矿权。
(3)禁止开采区
国家和省禁止开采矿种的矿产地;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开发利用会造成资源严重
破坏或浪费的区域;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地质遗迹(地质公园)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世界自然文化遗产或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
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重要饮用水水源的一级保护区;矿产开发对生态环境
产生不可恢复利用、存在矿山安全隐患且难以防范的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区;铁路
、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
全市划定禁止开采区13处:荣成市天尽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保护区10处;环翠区
等城市建设规划区3处。
管理及政策措施:区内不得新建矿山,不再新设采矿权;已有开发活动应逐步有序
退出,注销现有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到期不再延续;制定具体补偿措施,对采
矿权人给予补偿;提出关闭时限,及时复垦被破坏的土地。
(4)其他区域
在上述规划区以外的区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先行对拟开采矿区进行可行性论证,
拟建矿山必须符合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3.开采规划区块
开采规划区块的划分坚持整体开发资源及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床)储量规模相适
应等原则。我市“十五”期间新增矿产地达到一定勘查程度并具有开发价值的,划为
开采规划区块,其中铁矿2个、金矿2个。见附表3。
开采规划区块是设置采矿权的主要依据,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采矿
权,禁止人为分割以设置多个采矿权。新设立采矿权应优先安排在重点规划开采区
块上。采矿权申请人拟申请开采整体矿床中的一部分矿体时,应说明其开采范围与
整体矿床的关系及矿区整体开发的衔接,并附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开采范围不
合理的已设置采矿权,应按照开采规划区块划分原则进行整合或变更。
4.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设立新建矿山除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产业政策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准入
条件:
资质条件:应有与所建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人才设备及安全管理方面的
资质条件。
资源条件:必须有经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部门备案的相应规模的矿产资源储量。
规模条件: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区(床)储量规模相适应,矿山建设必须符合规
模生产、集约利用的原则。开采零星资源的小型矿山,生产规模应达到规划确定的
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技术经济条件: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开采设计;禁止采用
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
列入淘汰类的采矿工艺;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及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率等指标
应达到规定的要求。对暂难利用的共、伴生矿产必须制定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条件:新办矿山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必须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
的环评报告;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地质遗迹、文化古迹、文
物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定。沿海及海洋矿产资源的开采,还必须符合《
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要求,并应与海洋功能区划相衔接。
规划分区条件:矿业权设置必须符合规划关于重点、限制、禁止开采区的有关规定
。
(二)矿产资源开发总量调控1.总量调控指标
总量调控指标主要包括开采总量和矿业权投放(设置)数量,可分为约束性指标和
预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须逐级分解落实。
“十一五”期间,重点对开采量大、分布广、开采总量过剩、集约高效利用有待提高
的矿产资源实行开采总量调控。
(1)约束性指标
饰面用花岗岩:已有矿山按规模化进行资源整合,
2010年、2015年、2020年开采量分别为60万吨、70万吨、80万吨。
建筑用花岗岩:已有矿山按规模化进行资源整合,2010年、2015年、2020年开采量
分别控制在1500万吨、1750万吨、2000万吨。
玻璃用砂:限制开采滨海石英砂矿,2010年、2015年、2020年开采量分别为50万吨
、45万吨、40万吨。
建筑用砂:控制开采总量,加强监管,引导矿山企业有序开采。2010年、2015年、
2020年开采量分别为60万吨、55万吨、50万吨。
砖瓦用粘土:严禁在耕地中取土烧制砖瓦,分期分批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
)。立即关闭无营业执照、非法占用土地、无《采矿许可证》挖掘粘土的砖(瓦)
企业。禁止开采区内的粘土砖(瓦)企业一律关闭。其他范围内的砖(瓦)厂也要
分期分批予以关闭或停产。
(2)预期性指标
地热:加强地热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2010年开采量100万吨;2015年和2020年
开采量分别为125万吨和150万吨。
铁矿:适度扩大马陵铁矿的生产能力,2010年、2015年、2020年铁矿石产量分别为
35万吨、42万吨、48万吨。
金矿:增加金矿资源储量,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延长矿山服务年限。
2010年、2015年、2020年矿产金产量分别为2199千克、2428千克、2428千克。
矿泉水:整顿现有矿山企业,引导有序开发利用,加大系列产品开发力度,增强企
业竞争能力。2010年、2015年、2020年开采量分别为60万吨、70万吨、80万吨。
2.控制采矿权数量
按照矿产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分不同矿种合理确定采矿权有偿出让的空间布
局、数量、投放时序及期限,并对矿业权整合、矿山关闭等在时间和空间上做出整
体安排。全市采矿权总量控制指标:2010年为370个,2015年为335个,2020年为30
0个。
地热:已有采矿权23个,2010年采矿权总数增至25个,2015年和2020年保持不变。
铁矿:新增采矿权5个,2010年采矿权总数达到6个,2015年和2020年保持不变。
金矿:新增采矿权5个,2010年采矿权总数达到16个,2015年为15个,2020年为14
个。
长石:新增已设置采矿权1个,2010年、采矿权总数达到4个,2015年和2020年采矿
权总数保持不变。
玻璃用砂:已有采矿权1个,2010年、2015年、2020年采矿权数量保持不变。
建筑用砂:规划期内压减矿山数量75%,2010年采矿权总数为10个,2015年和2020
年保持不变。
砖瓦用粘土:关停全部矿山。
建筑用花岗岩:规划期内压减矿山数量55%,2010年采矿权总数为265个,2015年
为235个,2020年为200个。
饰面用花岗岩:规划期内新增采矿权3个,2010年采矿权总数为22个,2015年和202
0年保持不变。
矿泉水:规划期内压减矿山3个,2010年采矿权总数为12个,2015年和2020年均为1
0个。
4.矿产资源储备
开展乳山、威海-荣成地区等成矿区带的资源储备勘查找矿。对1000m以深的金矿资源,根据矿床赋存和开采条件,除部分进行开发利用外,大部
分作为资源储备。
(三)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1.调整矿山企业规模结构
(1)引导小型矿山有序发展,推进矿产资源集约化规模开采
通过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矿产资源整合,我市依法关闭了一批规模过小
、布局不合理、开采技术落后、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小
矿山,矿山数量明显减少,矿山总数由2005年的739个,至2007年整合为500个。根
据省规划开发总量调控指标,我市2010年、2015年、2020年矿山数量分别规划为37
0个、335个、300个。大、中、小型矿山比例由2005年的1∶3∶96,至2010年,201
5年,2020年分别提高到1∶5∶94,1∶8∶91,1∶10∶89。“十一五”、“十二五”期
间,我市将进一步实施小型矿山分类管理制度,引导小型矿山有序发展,推进矿产
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采。
(2)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是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主要约束性指标。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
区(矿床)的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一个矿床原则上只设一个开采主体,严禁大矿
小开、一矿多开。威海市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见附表14,主
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见附表15。
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等规划准入条件,对不符合最低开采规模标准、资源破
坏浪费严重的生产矿山,要限期进行整改、联合;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
采矿许可证;对开采规模低于规划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的小型矿山和小矿,采矿许
可证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2.优化采选冶结构
加大金、铁等矿产采选冶结构调整力度,以实现合理采、集中选、定点炼、资源相
对集中开发、采选冶基本合理配套的开发建设模式为目标,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关
键技术为重点,调整现有矿山的技术结构。金矿要推进金属氧化物的就地溶出及无
菌提金技术,推广选矿厂预选抛废技术和多碎少磨、多段磨矿新工艺以及强化熔炼
技术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培育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接续替代产业,积极
引进、开发、推广大宗矿产品深加工和产品链延伸技术,推进矿产品技术改造和产
业升级。
3.调整矿产品结构
鼓励矿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矿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和产品链,改变以生产原
矿和初级矿产品为主的局面,提高矿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建材非金属矿等要
改变初级产品多、产品单一、附加值低下的状况,提升硅质玻璃原料产品的档次;
饰面板材要重视开发优质品种,发展多样花色品级系列板材、异型石材、工艺石雕
等产品;限制传统砖瓦粘土生产,倡导新型节土产品,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按照资源利用“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抓
好产业转型、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及清洁生产等项工作,促进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
、保护环境的资源开发利用模式。逐步建立绿色矿业认证制度,建设一批具有较高
水平的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示范矿山。
1.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及选矿回收率
矿山企业必须按照批准的矿山开采设计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产资源,开
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及综合利用率必须达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新建
矿山不得采用国家限制和淘汰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推广应用溶浸采矿、无废
采矿等先进的采矿方法和先进适用的资源综合回收工艺、选矿技术;金矿等地下开
采矿山应采用胶结充填采矿法,开采回采率保持在90%以上,以减少储量损失;实
行矿山企业闭坑验收回采率核算制度,促进矿产资源节约利用。
2.加强共伴生、低品位及难选冶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执行《山东省资源综合利用条例》,积极推进共伴生、低品位、难选冶矿的综合利
用;金矿等生产矿山对具有经济价值的银、铜、铅、锌等伴生矿产应采取措施加以
综合利用或实行保护,防止资源损失和浪费;鼓励矿山企业对矿产综合利用技术及
节能、降耗、减排新技术开展科技攻关,加强金矿、石墨矿中伴生硫资源的综合利
用;建立矿产资源综合统计公告和申报认定制度,矿产资源年报中应有综合利用方
面的内容。
3.推进矿山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鼓励矿山企业加大对采矿废石、尾矿和矿坑水、选冶废水的综合利用力度,推进矿
山“三废”的整体利用,重点是产生量大、存放量大、资源化潜力大的采矿废石和尾
矿的利用,大力发展“三废”资源化利用产业;加大对无尾矿和少尾矿综合利用研究
的力度,充分回收利用尾矿资源中的有用成分,确无再选价值的尾矿,要用于矿山
采空区回填和土地复垦回填。
4.综合勘查评价与综合开发利用
矿产勘查必须对具有利用价值的共、伴生矿产进行综合评价,对围岩、尾矿应进行
调查,探索其工业利用的可能性;新建金矿山中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银、铜、铅、
锌、硫铁矿等伴生矿产应与主矿产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利用,暂时不能综合利用也
要同时采出,不得弃采;推行共、伴生矿产与主矿产同时评价、勘查、设计、开采
、利用等制度,共、伴生矿床未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的不予认定矿产资源储量
,没有综合利用方案的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对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技术改造项目和
综合利用项目,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
5.资源循环利用试点工程
“十一五”期间,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大力推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利
用和循环利用,探索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有效模式,重点抓好乳山市大业金
矿尾矿再选及综合利用试点工程。
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一)总体要求――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治
理重点为采空塌陷区和“三区两线”
可视范围内的破损山体。各市(区)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按照造成环境问题
的责任主体和时限落实治理责任,组织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历史遗留的难以落实
责任人的闭坑矿山环境进行重点治理,生产和在建矿山造成的矿山环境问题由采矿
权人负责治理,新建矿山必须做到矿产资源开采与环境治理同步进行。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和信息网建设。建立市(区)矿山环境监测网络。2010年
前建成金矿、铁矿、花岗石等重要生产矿山环境监测网和“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的
历史遗留闭坑矿山环境监测网。2015年前建成覆盖全市所有矿山的立体监测网络和
集矿山环境信息采集、存储、传输、分析、处理和发布为一体的网络系统。
――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区建设。深入开展地质遗迹、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调查和评
价,加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建设,逐步扩大保护区范围,使地质遗迹和地
质地貌景观得到重点保护。创建矿山公园1处,带动矿山企业走“绿色矿山”之路。
――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新建矿山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与综合治理方案,2010年底以前编制完成所有新建和生产矿山的环境保护与综合治
理方案,并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保护治理义务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建设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加快矿山企业结构调整,建
设生态矿业园区;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开发和生产低能耗、低污染、可循
环利用和安全处置的矿产品;推行矿产资源节约利用、综合利用、循环利用的矿业
发展模式,建立“资源使用最小化、废物产生减量化和生产过程无害化”的循环生态
矿业体系。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分区根据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分区结果,结合矿山环
境发展变化趋势,按照区内相似,区间相异的原则,划分出不同等级的矿山环境保
护与治理区域。
1.重点保护区
主要为具有生态环境和重要城镇及基础设施保护功能的矿产资源禁止开采区,包括
:城市规划区、重要工业区、港口、机场、重要国防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范围内;铁
路、国道、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干道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区;已建各类自然保护区(
地质遗迹、地质公园、森林公园)、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
市(区)级及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附近区域;城市居民饮用水供水水源地。
全市划定重点保护区25处,另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1处。
2.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预防区
主要指因矿产资源开发而诱发的对生态环境、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
的区域,包括矿产资源限制开采区和规划开采区,不合理开采地下水引发海水入侵
的区域及对区域生态环境起重要调节作用的区域。
全市划定矿山环境重点预防区5处。
3.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
主要是矿山环境现状评价为影响严重区的区域,即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极大破
坏,且急需开展恢复治理的区域。包括:国有大中型老矿山、闭坑矿山和无法找到
责任人矿山所在的区域;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环境问题及次生地质灾害,对当地人
民生命财产及经济建设构成严重威胁的矿区;
“三区两线”两侧生态环境破坏较严重的矿区。
全市划定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4处。
4. 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
主要指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破坏程度较轻,矿山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工农业
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一定影响,但影响程度较弱的区域。主要包括铁路、高速公路
西侧可视范围和重点治理区外围露天采石场的恢复治理,以及砖瓦粘土矿的土地复
垦等。
全市划定矿山地质环境一般治理区5处。
(三)主要措施与重点工程1.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环
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土地复垦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及矿山环境保护与
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按照“采前预防,采中治理,采后恢复”的原则,做好土地复
垦、绿化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对造成生态环
境破坏和环境污染的矿山,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逾期不能达标的,
实行限产或者关闭;实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预报、预警制度,加强对采矿活动诱
发的土地退化、水资源污染及地质灾害的调查与监测。
2.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明确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相关法律责任和目标任务,加强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
恢复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生产矿山对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产生新的
环境欠帐问题;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分类管理机制和政策激励机制,加快矿山环
境恢复治理进程;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恢复治理工作,逐步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
;调动多渠道资金投入恢复治理,促进新老矿山及资源枯竭型矿区的生态恢复。
3.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重点工程
主要安排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治理。按照轻重缓急,分阶段实施的原则,优先安排对
人居安全及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危害严重、治理效果显著的国有大中型矿山(包
括闭坑矿山)的环境治理;优先安排国家或省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风景名胜区、森
林公园、地质公园等保护区及重要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矿山的环境治理;优先
安排重点治理区矿山的环境治理,实施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示范工程,促进矿
山环境明显改善。
近期重点治理工程:历史遗留下来的难以找到责任人的老矿业基地;
“三区两线”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可视范围内环境破坏严重的露天闭坑、开采矿山;对
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危害严重、治理后环境效益显著的矿山。全市规划近期重点
治理工程233个。见附表17。
远期重点治理工程:开采强度较低、矿山环境影响一般区及易于恢复治理、短时间
内能取得良好环境效益的矿山。全市规划远期重点治理工程73个。
(四)矿山土地复垦严格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土地复
垦管理,努力实现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新建(改、扩建)矿山项目没有土地
复垦方案的不予受理采矿权申请;落实土地复垦责任,处理好土地复垦欠帐问题;
实施土地复垦方案,尽量避免占压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建立土地复垦监管制度,
将矿区土地复垦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矿山企业年检内容。
土地复垦目标:建立、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土地复垦监测制度,将废弃地复
垦纳入矿山日常生产与管理。到2010年、2015年、2020年,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
率分别达到40%、45%、50%,新建矿山应做到边开采边复垦,土地复垦率分别达
到65%、75%及85%以上。
七、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一)落实规划实施管理领导责任制,确保规划目标任务
实现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的领导责任制,
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勘查开发布局与结构调整、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
环境恢复治理等规划目标纳入管理目标体系进行考核。要进一步强化规划意识,将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作为推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配置方式转变的重要手段,作
为推进矿产资源管理职能与管理方式根本转变的重要途径。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
进一步制定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将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分解,分年度按
地区进行落实。
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矿业权审批权限,对拟受理和开
展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包括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项目
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矿区土地复垦工程等,以及探矿权、采矿权的新
立、延续、变更、转让等和招标、拍卖、挂牌方案等,认真做好规划审查。对不符
合矿产资源规划要求的项目,不得批准用地。
(二)建立规划实施监管机制,强化规划制度化管理 加强我市及各市(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实行矿产资源规
划归口管理,明确职责;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规划》作为矿政管理的重要
依据,充分发挥规划对我市矿产资源配置的统筹和调控作用;切实加强对矿产资源
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其列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重要内容。
强化规划制度化管理。建立健全规划审查、规划社会公众参与、公示及监督、规划
实施目标责任、规划行政执法监察、规划年度实施方案统计和检查、规划中期评估
等制度;制定规划重大工程实施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项目公告制度、招投标制度及
资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使规划实施管理责任
制度趋于完善。
(三)建立健全保障规划实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逐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
的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为规划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实行
差别化的投入和激励政策,财政专项资金和地质勘查基金分别向重点调查评价区和
重点勘查区倾斜;完善矿产资源税收调控体系及矿产资源补偿机制,实行矿产资源
补偿费征收与储量消耗挂钩制度,将矿山储量消耗情况作为考核矿山企业合理利用
与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的依据;逐步建立健全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的经济激励机
制和约束机制,促进资源配置向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利用的企业倾斜;建全
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专项用于矿山开采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
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
(四)加强矿业权市场监管,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
全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矿业权流转运行机制,大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
场;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制定矿业权市场运行规则,明确矿业权市场准入条
件,加强矿业权市场监管;实行矿业权信息公开化,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
环境,促进市场配置资源和宏观调控的有机结合;逐步完善矿业权市场进入、运行
、退出规则,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提高矿业权市场配置比重,促进矿产资源有序
开发。实行矿业权会审制度,把前置性规划审查作为矿业权审批的必要程序之一。
(五)坚持环境友好,全面推进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实行统一规划、分区管理
、分类治理和分步实施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制度,并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长
效机制;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明确
责任,奖惩分明;严格新建矿山的环境准入,矿山建设必须实行“三同时”制度;闭
坑矿山要执行“造地复垦”和“复垦还绿”的规定,历史遗留的废弃矿山生态环境得到
逐步治理;加强对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工程项目从立项、实施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
管,并做好后期维护工作。逐步建立我市大中型矿山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矿山生
态环境和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全面推行绿色矿业政策,促进矿山生态园区建设。
(六)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推进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建
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矿产资源开发科技创新体系,
加强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支持为推动我市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和保障矿
产资源有效供给而开展的科学研究;扶持为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
、综合利用率而开展的对低品位、共伴生、难选冶矿和尾矿综合利用的科技攻关;
鼓励矿山企业开展对矿山固体废弃物再利用和尾矿资源整体利用技术的研究,并对
重大的采、选、冶技术和矿产综合利用、循环利用技术进行先导性、示范性的研究
与开发,以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与产业升级。实施一批矿产资源保障和保护工程,促
进示范与推广的有机结合,实现重大工程的既定目标,支撑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
成。
(七)积极利用国内外资金、技术、资源和市场实施“请进来”战略,鼓励省外、国
外投资者对我市的铜、铅、锌、钼等矿产进行勘查、开发;鼓励投资者与我市资源
危机矿山进行合作,参与矿区深部及外围矿产的勘查、开发;鼓励投资者采用先进
的技术、设备和管理方式对矿山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同时实施“走出去”战略,选择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勘查开发程度较低、与我市矿产
资源互补性较强的新疆、西藏、内蒙古、贵州、甘肃、陕西等省(区)及具有一定
合作基础、投资环境较好、相应矿种资源条件优越的周边国家和地区,进行矿产资
源勘查、开发。
以“比较利益”和“优势互补”为原则,从矿产资源全球配置出发,积极参与境外矿产
调查和风险勘查,建立重要矿产品的战略储备。积极推进矿产品进出口贸易,大力
发展高附加值矿产品出口,适当扩大紧缺资源、特别是初级矿产品的进口。
(八)加强规划基础建设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形势分析,预测经济社会和矿业形
势发展;开展矿产资源可供性分析,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新要
求;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基础研究工作,推动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建立完善矿产资源
规划数据库,实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储量、矿业权等基础数据库的衔接
与共享;建成覆盖全市域的具有信息管理、分析查询、监测评价和辅助决策功能的
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规划管理效率和社会化信息服务水平。强化人才培养和队
伍建设,培养一批掌握规划编制、实施及评估等技术技能的专业人才和具有一定理
论水平和技术应用能力的规划管理人才,整体提高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实现矿产
资源规划管理全面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