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台北攝影獎簡章

2015 年 台 北 攝 影 獎
台北攝影學會主辦
台北攝影學會 理事長:呂欽宏
台北攝影學會 總幹事:顏麗華
台北攝影獎 主席:田開龍
2015 年台北攝影獎 日程表
收件日期
2014 年 11 月 10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8 日止(送達為憑)
評審日期
2014 年 12 月 14 日
通知成績
2014 年 12 月 24 日
頒
2015 年 03 月 01 日(會員大會) 【展覽:2015 年(另行公布)】
獎
台北攝影學會
THE PHOTOGRAPHIC SOCIETY OF TAIPE
104-42 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 16 號 4 樓
電話:(02)2542-9968 傳真:(02)2542-9965
網址:http://www.photo.org.tw
E-mail:phototpe1@gmail.com
郵政劃撥帳號:00045713
收款銀行:華南銀行中山分行
帳號:106100263690
To:
【印刷品】
【送件用】
From:□□□-□□
To:104-42
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 16 號 4 樓
台北攝影學會
台北攝影獎 主席田開龍先生 收
電話:(02)2542-9968
【2015 年台北攝影獎】參加總表
收件編號:
No.
(主辦單位填寫)
拍攝地點
作品題名
拍攝年代
1-主要作品
2-參考作品
3-參考作品
姓名:
通訊地址:
參加費:
電話:
行動:
E-mail:
元 □郵撥 □現金 □銀行匯款或 ATM(末四碼:
) □會員編號:
一、宗
旨︰為促進影藝交流,提昇攝影藝術之目的,特舉辦第九屆「台北攝影獎」。
二、指導單位:台北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台北攝影學會
四、參加對象︰凡屬愛好攝影人士,誠摯歡迎參加。
五、作品題材︰以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發表之最近三年內作品(2011 年 11 月 10 日起)。
六、作品規格︰以三張不同之作品,一律放大長邊 14~16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短邊不限,不得裝
裱。每人限一件(三張非組照之不同作品。)照片請自編作品流水序號,編號最小者為
主要作品,另二張為參考作品(請作者在編號後加註“主要作品"及“參考作品")。
連同照片一併交付作品之數位 JPEG 或 TIFF 檔光碟,檔名為:參賽者姓名-編號(主要
作品)或(參考作品)-作品題名-拍攝地點-年代(有效畫素建議高於 1000 萬畫素以上)
每張作品背面應貼妥已詳細填寫之報名表,未符合規定者恕不受理。
※參加表請上「台北攝影網 www.photo.org.tw」下載。
七、參加費用︰參加者每人新台幣 500 元、本會有效會員 300 元、海外參加者美金 20 元。
(凡參加者均致贈一本 2015 年 3 月出刊之「2015 台北攝影年鑑」)
八、收件日期︰自 2014 年 11 月 10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8 日止(送達為憑)。
九、收件地點︰10442 台灣 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 16 號 4 樓「台北攝影獎 主席田開龍先生收」
台北攝影學會 電話:(02)2542-9968 傳真:(02)2542-9965
十、評審日期:2014 年 12 月 14 日(星期日)
十一、獎 勵︰台北攝影獎一名:獨得獎座一座,獎金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優選獎三名:各得獎牌一面,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佳作獎十五名:各得獎狀一紙,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
十二、附則︰
1、得獎作品編入「2015 台北攝影年鑑」,並擇期展出。
2、參加費用請利用:(1)郵政劃撥帳號:00045713 戶名︰台北攝影學會。(2)匯款或
ATM 轉帳:華南銀行中山分行帳號(008)106-100263690,請來電告知帳號末四碼。
3、參賽作品請勿裝裱,展出時由主辦單位統一裱框,以求美觀。
4、參賽作品如於郵寄途中或展覽期間發生不可抗拒之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5、主辦單位有權於報紙、雜誌、網站及各項媒體發表,不另致酬。
6、未得獎作品,於評審完畢一個月內自取,或附回郵信封由本會寄還,否則恕不退件。
7、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抄襲、重製,且未獲其他競賽任何獎項,並需擁有該作
品之完整著作權,如經發現,除自負違法責任外,並予取消參賽獲獎資格及追繳獎金外(獎
位不予遞補),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8、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9、凡參賽者即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
2015 第九屆台北攝影獎 籌備委員會
主任委員:呂欽宏
副主任委員:劉燕南、江哲和
台北攝影獎主席:田開龍
副主席:陳蒼榜
執行長:顏麗華
副執行長:林信龍、鄧鈞文
編輯委員會主委:簡榮泰
副主委:潘慧敏
展覽委員會主委:邱塭河
副主委:黃春松
召集委員:倪紀雄、劉燕南、江哲和、張照煥、陳碧岩、馬再立、沈文裕
籌備委員:范慧玲、曾美莉、林碧玫、鄧美華、邱塭河、周秀華、黃元煜、楊妙玉
古德明、周李隆德、林碧貴、蔡美足、魏貽龍、何佳蓁、廖銘廣、黃玉杯、
譚法平、陳毓芳、陳榮富、谷文中
姓
名
作品題名
拍攝地點
拍攝年代
聯絡電話 (手機)
E-mail
通訊地址 □□□-□□
戶籍地址
【2015 台北攝影獎】參加表
作品編號
1-主要作品(中間位置)
性
別 □ 男
□ 女
出生日期
(西元/月/日)
身分證字號
(O)
(H)
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已詳閱 2015 台北攝影獎簡章內容,填具各項資料均屬事實,且遵守簡章之規定,並擔保本
參賽作品係本人之原創性著作,無侵害他人之權利,如有違反願意依法究責,並接受台北攝影
學會取消已獲獎項,追繳及沒入已頒發之獎座、獎狀、獎金之處分。另同意本人將該作品原稿
底片或數位原始檔之著作使用權,全部讓與台北攝影學會;具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
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另致酬,絕無異議,特立此同意書。
此 致 台北攝影學會
立書人簽章:
姓
名
作品題名
拍攝地點
拍攝年代
聯絡電話 (手機)
E-mail
通訊地址 □□□-□□
戶籍地址
【2015 台北攝影獎】參加表
作品編號
2-參考作品(正面左側位置)
性
別 □ 男
□ 女
出生日期
(西元/月/日)
身分證字號
(O)
(H)
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已詳閱 2015 台北攝影獎簡章內容,填具各項資料均屬事實,且遵守簡章之規定,並擔保本
參賽作品係本人之原創性著作,無侵害他人之權利,如有違反願意依法究責,並接受台北攝影
學會取消已獲獎項,追繳及沒入已頒發之獎座、獎狀、獎金之處分。另同意本人將該作品原稿
底片或數位原始檔之著作使用權,全部讓與台北攝影學會;具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
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另致酬,絕無異議,特立此同意書。
此 致 台北攝影學會
立書人簽章:
姓
名
作品題名
拍攝地點
拍攝年代
聯絡電話 (手機)
E-mail
通訊地址 □□□-□□
戶籍地址
【2015 台北攝影獎】參加表
作品編號
3-參考作品(正面右側位置)
性
別 □ 男
□ 女
出生日期
(西元/月/日)
身分證字號
(O)
(H)
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本人已詳閱 2015 台北攝影獎簡章內容,填具各項資料均屬事實,且遵守簡章之規定,並擔保本
參賽作品係本人之原創性著作,無侵害他人之權利,如有違反願意依法究責,並接受台北攝影
學會取消已獲獎項,追繳及沒入已頒發之獎座、獎狀、獎金之處分。另同意本人將該作品原稿
底片或數位原始檔之著作使用權,全部讓與台北攝影學會;具有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各
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不另致酬,絕無異議,特立此同意書。
此 致 台北攝影學會
立書人簽章:
本
表
可
影
印
使
用